2009年2月24日 星期二

所得稅

財政部公告的XX年度的所得稅就是給 XX年 明年(XX+1) 5月報稅時用的


97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殘障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
http://dotsearch.dot.gov.tw/Searchall/show_define.asp?id=2781

1210 列報扶養直系尊親屬(如父母、岳父母、祖父母等),應符合那些要件?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28945&ctNode=11404
納稅義務人可以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的直系尊親屬,如果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已經年滿60歲,申報時不需要檢附證明文件,只要把基本資料填寫清楚就可以了。如果未滿60歲,除了薪資所得免稅者不可以申報扶養以外,當年度所得沒有超過免稅額的話,就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可以申報扶養。

但是為了確認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不是免稅的身分,申報時要附上其服務機構掣發的在職證明或薪資所得扣繳憑單或投保單位開立的全民健康保險的繳費收據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以憑認定。上面所說的薪資所得免稅者是指現役軍人、托兒所、幼稚園、國小、國中、私立小學和私立初中的教職員。例如:97年度受扶養人的免稅額是77,000元,如果被扶養的直系尊親屬未滿60歲而且97度所得總額沒有超過77,000元,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准予列報扶養,如果所得超過77,000元,就不可以申報扶養。


公告98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金額、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53415&ctNode=10912

公告98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金額、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

一、 免稅額:每人82,000元;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為123,000元。
二、 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76,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52,000元。
三、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104,000元為限。
四、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104,000元。
五、 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如下:
級別 稅率     課稅級距 (單位:元)
1 6% 0-410,000
2 13% 410,001-1,090,000
3 21% 1,090,001-2,180,000
4 30% 2,180,001-4,090,000
5 40% 4,090,001以上


我的可扣除額約算
=標準扣除額(76k or 152k) + 免稅額(82k)*家庭人數 + 薪資扣除額(104k)
=152k+82k*4+104k=584k

99.4萬 以下6% or 167.4萬 以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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