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4日 星期一

房屋稅 & 地價稅

房屋稅Q&A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21961&ctNode=11186

房屋稅1 年徵收1 次,目前是訂在每年5 月1 日開徵5 月31日截止,繳納期間為1 個月。課稅期間是從前 1 年的7 月1 日起算至當年6 月 30 日為止。


房屋稅節稅手冊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lp?ctNode=11186&CtUnit=1305&BaseDSD=7

房屋稅條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G0340102

地價稅
http://fn.yam.com/taxall/s_land.html
納稅義務人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義務基準日 ( 8 月31日) 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

納稅期間
地價稅每年開徵一次,繳納期間為每年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課稅所屬期間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土地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A.asp?no=1D0060001&K1=%A6a%BB%F9%B5%7C&KeyWordID=&KCDate=
第 144 條 土地稅分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二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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